摘要: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日前就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 Banking Corporation)22项违反《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第961K条的指控命令其支付915万澳元的罚金,并向ASIC支付诉讼费用。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日前就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 Banking Corporation)22项违反《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第961K条的指控命令其支付915万澳元的罚金,并向ASIC支付诉讼费用。
这起法庭案件与前Westpac金融规划师Sudhir Sinha先生提供的糟糕金融建议有关,他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最佳利益义务和相关义务。Westpac对这些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这将招致严重的民事处罚,因为法律规定,持牌方应对其金融顾问的违规行为承担具体责任。
该决定是ASIC于2018年6月对Westpac的民事处罚诉讼的结果。ASIC的调查显示,Westpac的内部评估(包括2010年的一项银行内部调查)曾对Sinha先生的合规记录表示担忧,但他仍继续获得Westpac的“高绩效”评级。直到2014年,Westpac才解雇了Sinha先生。2015年3月,Westpac向ASIC报告了Sinha先生的行为。
审判于2019年4月由Wigney法官主审,期间Westpac承认,作为Sinha先生的责任人,它违反了《公司法》。ASIC和Westpac对违规的数量和应施加的处罚数额提出了质疑。
法庭在裁决中发现,在ASIC确认的四份客户档案样本中,Sinha先生没有以客户的最大利益为行动目标,提供了不恰当的金融建议,也没有优先考虑客户的利益。Westpac对Sinha先生违反《公司法》第961K条规定的最佳利益义务负有直接责任。
“Westpac作为Sinha先生的责任持牌方,在一段时间内未能对Sinha先生进行适当的监督。这意味着他的客户得不到最符合他们利益的建议。ASIC之所以提起诉讼,是因为西太平洋银行涉嫌违反法律,未能履行其职责”,ASIC副主席Daniel Crennan说,“法院发现西太平洋银行在这方面违反了法律”。
在判决书中,Wigney法官指出:
“西太平洋银行和Sinha之间的关系是这样安排的:当Sinha向客户推荐或建议签署了西太平洋银行的金融产品,他可以从客户支付的佣金和费用中提成。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这种相当舒适的安排对Sinha和西太平洋银行来说都是富有成效的,但对他们的客户来说并不总是如此”。
“不幸的是,有四对夫妇后来发现,Sinha先生提出的建议以及他提出建议的情况,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是有缺陷的。这对西太平洋银行来说不应该完全出乎意料,因为Sinha作为金融顾问的不太令人满意的行为,此前曾引起西太平洋银行某些高级官员的注意,这是各种内部合规审查、审计或调查的结果”。
法官还发现,西太平洋银行从2013年7月1日起便应该相当了解,Sinha先生存在不符合最大利益义务的风险,但西太平洋银行未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其牌照所覆盖的金融服务以高效、诚实和公平的方式提供,并遵守金融服务法律。西太平洋银行这样做违反了《公司法》第912A条第(1)款(a)项及(c)项。
法官Wigney指出:
“西太平洋银行也从Sinha的行动中获益。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西太平洋银行在2010年的调查中发现了严重的违规行为,但仍允许Sinha继续担任西太平洋银行的代表和合伙人。相当清楚的是,至少在‘金融建议的未来(FoFA)’改革之前,西太平洋银行的一些高管或雇员不能或不愿意终止一名取得了高绩效评级、熟练和成功地推销了西太平洋银行金融产品的代表的服务。我们很容易推断出,西太平洋银行的合规体系和做法没有得到严格的实施,至少在Sinha的案例中是这样”。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ASIC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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