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负责监管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内部或外部开展的金融服务的独立监管机构——已强制对一名个人实行罚款。这一执法行动表明了DFSA采取必要措施实施监管行动的承诺。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负责监管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内部或外部开展的金融服务的独立监管机构——已强制对一名个人实行罚款。这一执法行动表明了DFSA采取必要措施实施监管行动的承诺。
如其分别在2017年7月19日和2018年5月28日的媒体发布中所述,DFSA于2017年5月对Andrew John Grimes采取行动,包括对其实行52,500美元(合192,675阿联酋迪拉姆)的罚款,并禁止其在DIFC或从DIFC提供金融服务。
尽管Grimes没有对DFSA针对他的调查结果提出质疑,但他未能在规定日期前缴纳罚款。因此,DFSA于2018年开始在DIFC法院提起诉讼,强制执行Grimes的罚款,并于2018年5月获得了有利于DFSA的判决。因此,DFSA要求Grimes偿还根据判决欠下的债务。
在Grimes继续未能支付这笔款项之后,DFSA于2018年下半年采取正式法律措施,在英国追捕他。因此,Grimes最终在2019年1月偿还了债务。
DFSA首席执行官Bryan Stirewalt表示:“DFSA确保,在DIFC内部或从DIFC内部运营时不遵守我们规定的公司和个人,将面临真实而重大的后果。我们致力达到法定目标,并会采取一切可行及适当的步骤,严格执行我们对任何人士所施加的罚款,而不论该人士的位置或其资产。通过这样做,DFSA寻求保护DIFC中金融服务业的直接或间接用户或潜在用户,并阻止其它个人或公司的类似违规行为”。
DFSA继续致力于提供一个健全的执法架构,就违反其法律及规例的行为采取调查及执法行动,以保障投资者及DIFC金融服务的信誉和诚信。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DFSA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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