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在联邦法院对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tional Australia Bank Limited) (下称“NAB”)提起民事处罚程序,并寻求对数千项违反《ASIC法案》和《公司法》的行为作出裁决。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在联邦法院对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tional Australia Bank Limited) (下称“NAB”)提起民事处罚程序,并寻求对数千项违反《ASIC法案》和《公司法》的行为作出裁决。
ASIC称,从2013年12月到2019年2月,NAB:
·进行无服务收费行为(Fees for No Service Conduct),在未提供现行的金融规划服务的情况下向大量客户收取费用
·未发布或发布有缺陷的费用披露声明(FDS)
·未能建立和维护合规系统和流程来检测和预防这些缺失
·违反其作为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ustralian Financial Services)牌照持有人有效、诚实及公平行事的首要责任
ASIC指出,NAB从至少2018年5月起从事不合理行为,在明知未提供服务及发布有缺陷的产品披露声明的情况下继续向某些客户收取现行服务费用。NAB直至2019年2月4日才停止向客户收费。
ASIC正在寻求联邦法院的声明、经济处罚和合规命令,以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的违规行为。
“无服务收费的不当行为一直很普遍,并受到ASIC的持续监管回应,包括调查和执法行动。金融服务皇家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Royal Commission)对这种广泛存在的不当行为进行了详细调查。ASIC认为这些不当行为是系统性的缺失,对客户不公平,包括那些较弱势的客户”,ASIC副主席Daniel Crennan说。
“当无服务收费不当行为与费用披露声明的不足或缺失相结合时,客户可能处于更不利的境地。因此,客户可能没有机会知道他们是否收到了与他们已经支付或他们被收取的费用相对应的服务”。
与NAB受控的违法行为相对应的最高民事罚则如下:
·违反第962P条(在现行收费安排终止后收取现行费用)和第962条(未能及时提供费用披露声明)的行为,每项罚款25万澳元
·违反第12CB条(不合理行为)和第12DB条(虚假或误导性陈述)的行为,每项最高罚款170至210万澳元(视时间而定)
从2009年到2018年,NAB收取了6.5亿澳元现行服务费用。NAB表示,它已经拨出了20多亿澳元用于与客户相关的赔偿和补救,包括针对其所有咨询持牌方的无服务收费补救。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ASIC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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