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证实,它已在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对澳新银行(ANZ)提起诉讼。ASIC在诉讼中指控ANZ无权根据其与客户的合同收取某些定期付款费用。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证实,它已在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对澳新银行(ANZ)提起诉讼。ASIC在诉讼中指控ANZ无权根据其与客户的合同收取某些定期付款费用。
与此同时,ASIC表示,ANZ的合同条款和条件将“定期付款(periodical payment)”定义为从ANZ账户中提取的一笔款项(debit),这笔款项由客户指示ANZ存入另一个人或企业的账户。定期付款的定义不包括以同一个人或企业名义在两个帐户之间进行的付款。ASIC指控ANZ在2003年8月至2016年2月23日期间(下称“涉案期间”)对同一账户间的定期支付错误收取了交易费用(transaction fees)和不支付费用(non-payment fees)。交易费用是在定期付款成功后收取的,而不支付费用是在定期付款因客户账户资金不足而无法完成时收取的。
在涉案期间,定期付款的交易费用对于商业账户在1.70美元至4美元之间,对于零售账户则为4美元或免费。定期付款的不支付费用对于商业帐户在35至45美元之间,对于零售帐户则在6美元至45美元之间。
ASIC指称ANZ于2013年7月26日至2016年2月23日期间至少在1,340,087个场合下非法收取了费用。
ASIC称,ANZ于2011年7月首次意识到存在无权收取这些费用的风险。尽管如此,ASIC表示ANZ没有:
·向ASIC提供关于费用可能存在问题的书面通知,直至2014年2月14日
·开始向受影响的客户通报该问题,直至2015年9月23日
·更改有关允许收取这些费用的条款和条件,直至2016年2月23日
·就非法收取的费用开始支付补偿费,直至2016年8月
ASIC行动的核心是,ANZ在涉案期间继续收取这些费用,尽管ANZ已经知道存在问题。
ANZ于2014年2月首次向ASIC报告了此事。
2018年9月,ANZ与ASIC取得联系,称之前向ASIC提供的关于对此问题的认识的信息不完整。鉴于新提供的信息,ASIC于2018年10月对ANZ展开调查。
ASIC指控ANZ违反了《2001年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第912条第(1)(a)和(c)款。根据该法相关款项的规定,被许可方需确保以有效、诚实和公平的方式提供其执照所涵盖的金融服务,并遵守金融服务法律;而ANZ没有做到这点,因为它在2014年2月将此问题报告给ASIC时提供了不完整或误导性的信息。
ASIC进一步指称ANZ存在一系列违反《2001年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案(ASIC Act)》的行为,包括从事误导或欺骗行为、作出虚假或误导陈述以及从事不正当行为,因为该行:
·明知收费不合法或有违法危险,仍继续收费
·知道极有可能无法补救所有受影响的顾客
·未通知可能受到其非法收费影响的客户,直至2015年9月
·故意不向在2003年8月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被收取费用的客户支付补偿费
每项违反《ASIC Act》的行为最高可招致170万至210万澳元的罚款。
ASIC估计,在2008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23日期间,客户的总损失超过5000万澳元。ANZ迄今已向客户支付了约2800万澳元的补救费用。然而,ANZ并没有向2007年12月31日前就被收取费用的客户支付补偿费。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ASIC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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