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金融工具与交易法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以及对野村控股(Nomura Holdings, Inc.,下称“NHI”)和野村证券(Nomura Securities Co., Ltd.,下称“NSC”)的调查,日本金融厅(JFSA)发现二者在信息控制和企业管理方面存在明显过失。
根据《金融工具与交易法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以及对野村控股(Nomura Holdings, Inc.,下称“NHI”)和野村证券(Nomura Securities Co., Ltd.,下称“NSC”)的调查,日本金融厅(JFSA)发现二者在信息控制和企业管理方面存在明显过失。
野村证券(NSC)
(A) 企业信息控制管理系统缺失
2019年3月5日,NSC的一名首席策略师从NHI的一名研究人员处获得了一则有关东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结构评估状态的信息(以下简称『信息』)。『信息』包含公司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从中退市的门槛的评估标准。
2019年3月5日及6日,该策略师将『信息』分享与NSC的两名销售人员、NHI的两名销售人员以及一名外部基金经理。
7名收到『信息』的销售人员将『信息』公布,招徕到共33名机构投资者。
此外,该策略师将一封含有“最近可能增加250亿日元退市门槛”信息的电子邮件发送给一大批外部机构投资者。
(该策略师及7名销售人员的上述行为以下简称为『行为』)
尽管『行为』未触犯法律法规,但『行为』旨在通过『信息』的提供招徕特定的投资者,严重侵害了资本市场的诚信和公平性。
(B) 在JFSA过去曾采取行政行动的情况下 企业运营改善仍不足
『行为』使用价格敏感内幕信息,对合规主旨认识不足。在2012年曾有过类似的公开发行内幕交易案,在该案中JFSA曾对NSC采取过行政行动。
尽管NSC采取了措施对企业内部运营进行了审查,但『行为』仍被忽视,没有受到质疑也没有被应认识到『行为』发生的员工揭发。此外,NSC在确保所有员工具备合规意识方面也存在缺失。
综上,JFSA认为NSC企业运营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失,根据《金融工具与交易法》第51条,为公众利益和保护投资者考虑对其发布『企业改进令(Business Improvement Order)』。
野村控股(NHI)
NHI董事会落实『恰当的集团企业管理职能』的积极性不够。考虑到2012年公开发行内幕交易案的先例,信息控制审查和彻底加强职业道德的努力不足。
综上,NHI集团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缺失。因此,JFSA根据《金融工具与交易法》第57-19条第(1)段,为公众利益和保护投资者考虑有必要且适宜对其发布『企业改进令』。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日本金融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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