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准备英国退欧,德国联邦金融管理局(BaFin)于2019年4月15日与英国监管机构英国审慎监管局(PRA)和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该协议基于欧洲银行管理局(EBA)与欧洲中央银行(ECB)和国家主管当局(NCA)合作开发的一个模式性谅解备忘录。
为准备英国退欧,德国联邦金融管理局(BaFin)于2019年4月15日与英国监管机构英国审慎监管局(PRA)和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该协议基于欧洲银行管理局(EBA)与欧洲中央银行(ECB)和国家主管当局(NCA)合作开发的一个模式性谅解备忘录。
有了这项协议,德国和英国当局的合作将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上,即使是在英国退欧完成之后。与此同时,谅解备忘录将有助于防止英国退出欧盟后在监管行动方面出现悬崖效应。
新协议规范了各监管领域的合作。这包括在公司执照、打击洗钱和一般信息交流方面的合作。
BaFin总裁Felix Hufeld解释说:“通过与PRA和FCA的谅解备忘录,我们已经确保我们能够在未来与英国监管机构合作”。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BaFin官网
免责声明: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和塞浦路斯银行协会(STB)于2020年1月16日举行了一次会议。
澳大利亚政府日前发布了一份建议文件《建议6.9》(Recommendation 6.9),给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和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施加了合作及彼此分享信息、并在认为对方的立法遭到违反时互相通知的法定义务。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与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日前承诺加强合作,深化合作,改善信息共享。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日前表示,其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于2016年12月2日签署的资金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的附加条款中所含的技术实施规定现需修改。其原因是《香港单位信托及共同基金守则》(Hong Kong Code on Unit Trusts and Mutual Funds)经过了修订;FINMA与SFC所签订的《合作协议》与之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