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欧盟第909/2014号规例 (Regulation (EU) N. 909/2014)》(以下简称“CSDR”)是首个规管中央证券存管机构(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y,以下简称“CSD”)活动的欧洲法规。一名法人若想依据CSDR取得CSD资格,它必须执行的活动之一是对证券结算系统进行管理,使中央金融工具(centralized financial instruments)的转账可以在其内部进行,或与其它中央托管人在参与者的帐户中进行。
《欧盟第909/2014号规例 (Regulation (EU) N. 909/2014)》(以下简称“CSDR”)是首个规管中央证券存管机构(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y,以下简称“CSD”)活动的欧洲法规。一名法人若想依据CSDR取得CSD资格,它必须执行的活动之一是对证券结算系统进行管理,使中央金融工具(centralized financial instruments)的转账可以在其内部进行,或与其它中央托管人在参与者的帐户中进行。
在某些情况下,一名法人无须求助于CSD管理的结算系统,或无须将交易送至中央交易对手或其它中介人执行,便可规管金融工具的运作;这种在内部达成交易结算的机构被称作“内部结算机构(settlement internalizer)”。
可能的情况是,任何以自己的帐户或代表客户管理金融工具转账订单的法人,无论是否参与CSD,都属于内部结算机构的定义。
对于CSD管理的结算系统以外的金融工具的转账,CSDR第9条规定,内部结算机构有义务向主管国家当局通报一些关于内部结算交易数据的季度报告。
没有最低活动限制;因此,即使每季度进行一次内部结算操作,也足以激活披露义务。
CSDR第9条中提到的向国家主管当局提交的第一次通报必须在2019年7月1日至12日之间作出,并必须与2019年二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的内部结算操作有关。
除上述CSDR第9条外,此类机构受《委托规例2017/391号 (Delegated Regulation N. 2017/391)》及《实施规例2017/393号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N. 2017/393)》规管。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还于2018年3月28日发布了该类机构的指导方针。
意大利金融市场监管局(CONSOB)打算遵守上述关于内部结算机构的准则。
上述《委托规例2017/391号》所详述的需通信的数据必须以上述《实施条例2017/393》所定义的格式,使用xml格式文件,根据上述ESMA指导方针所设想的xsd计划提交。
应当指出,根据《委托条例2017/391》第2条第3款,对于免支付金融工具的转账,内部结算机构必须通过使用欧盟主要交易场所的价格来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如果证券不在任何欧盟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则必须按照主管国家当局批准的方法计算市场价值。如果没有市场价值,则应使用金融工具的名义价值。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CONSOB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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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第909/2014号规例 (Regulation (EU) N. 909/2014)》(以下简称“CSDR”)是首个规管中央证券存管机构(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y,以下简称“CSD”)活动的欧洲法规。一名法人若想依据CSDR取得CSD资格,它必须执行的活动之一是对证券结算系统进行管理,使中央金融工具(centralized financial instruments)的转账可以在其内部进行,或与其它中央托管人在参与者的帐户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