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7日,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正式宣布落实之前提出的“禁止在欧盟内开展二元期权业务,限制CFD交易杠杆在30:1内”的监管新规。
3月27日,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正式宣布落实之前提出的“禁止在欧盟内开展二元期权业务,限制CFD交易杠杆在30:1内”的监管新规。
在ESMA的杠杆限制压力之下,一些外汇经纪商们开始寻求将客户转移至其他监管辖区之下。比如,一些持有欧盟牌照和澳大利亚ASIC牌照的外汇经纪商,目前正在或已经将其欧盟的客户转移至ASIC监管下的分支机构下。目前,澳大利亚的ASIC仍支持最高400:1的杠杆。
目前,欧盟的监管框架中,并没有规定欧盟区内的客户(投资者)不能转移至欧盟外监管机构的辖区下,因为,转移监管辖区对于经纪商来说,并不是件很难的事。与此同时,一些零售交易者也希望能利用高杠杆交易,因而也有转移账户的意愿。
Traction Fintech的董事Sophie Grace表示,国外客户受到ASIC的保护,澳大利亚的新机构——澳大利亚金融投诉管理局(AFCA)不久后也将正式开始运营,也将接受ASIC监管下金融公司的客户的投诉。不过ASIC希望看到,非澳大利亚本土的外汇经纪商来申请ASIC牌照,是确实会在澳大利亚开展业务和运营的,而不是仅仅只是挂个名(有ASIC牌照,但实际并不在澳大利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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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获得澳大利亚牌照为你的客户提供高杠杆交易,有一些坏消息给你。近几个月来,受澳大利亚监管并获准提供CFD经纪服务公司的牌照价格一路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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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正式宣布落实之前提出的“禁止在欧盟内开展二元期权业务,限制CFD交易杠杆在30:1内”的监管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