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年服务超10亿个人 非银行支付行业“基本法”出炉 多举措防范监管空白、强化监管
)非银行支付迎来行业“基本法”。近日国务院总理签署第768号国务院令,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截至9月底,我国共有185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全年处理支付业务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业内人士表示,《条例》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对于行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是非银行支付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法”。
此前的管理办法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而《条例》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据介绍,新的分类方式有利于防范监管空白,可避免监管套利。此外,《条例》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监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做了许多安排。
非银支付行业的“基本法”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兴起,非银行支付业务快速发展,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共有185家非银行支付机构,2022年全年处理支付业务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电子支付业务总量约80%、10%,日均备付金余额2.09万亿元,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
2023年11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随着《条例》的正式发布,受到业内极大关注。
中国建设银行表示,自2021年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行业内外高度关注。《条例》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法律层级更高,规范作用更强,监管内容更全面,对于当前处在发展关键阶段的支付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为行业生态各方提供了有力方向指引。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大型支付平台企业支付业务整改,防范风险隐患,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支付机构违规经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违规挪用用户资金,泄露或者不当采集等。出台《条例》后将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进一步夯实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法治基础,有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定各方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利于保障用户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非银行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
支付宝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实施为支付机构的未来发展打下了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在规范作用下,支付行业将迎来进一步规范有序发展。财付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提升了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从原先的部门规章提升为行政法规,标志着支付行业有了根本性法规,有利于强化行业监管,提升监管效率,树立监管权威。
支付清算协会表示,《条例》是对近年来监管实践的总结、丰富和提升,与当前宏观政策取向保持一致。《条例》加强了对支付机构功能定位和发展的指引,大幅增强了用户权益保护力度,在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方面形成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行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是非银行支付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法”。
中国银联表示,《条例》的发布正当其时,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进入新阶段,对促进支付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两类
据悉,《条例》的亮点之一在于,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此前的2010年以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现有分类方式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条例》结合多年监管实践,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支付业务分类经验,坚持功能监管理念,从业务实质出发,根据其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
据介绍,新的分类方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良好的扩展性,有利于防范监管空白;二是避免监管套利,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新的分类方式基于业务实质和风险特征,穿透支付业务表面形态,有利于统一资本等准入条件和业务规则要求,消除监管洼地,形成公平的制度环境。
上述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条例》附则明确,已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过渡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新业务类型与原有分类方式的衔接,推动平稳过渡。
进一步强化监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指出,《条例》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监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做了许多安排:一是坚持持牌经营,严格准入门槛;二是完善支付业务规则,强化风险管理,强化支付账户、备付金和支付指令等管理制度,明确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伪造、变造支付指令;三是加强用户权益保障;四是依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对于《条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可依法对有关支付机构实施罚款,限制部分支付业务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同时,明确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支付清算协会表示,《条例》从法规上明确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支付体系中的定位;鼓励支付机构与银行合作为单位客户提供支付服务;对用户权益保护做了更严格的规定,注重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条例》的出台有助于对行业各方起到正确引导和规范作用,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
美团旗下支付机构钱袋宝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从准入退出、业务规则等方面,构建了完善的市场化机制,提高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了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同时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化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了消费者支付安全感。全方位的为支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根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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