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剑指“套码”、“套现”!收单外包新规新增三种可触发黑名单事件,业内:凸显监管整顿市场决心
11月22日,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更新收单外包市场管理规定。
自2020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下称“协会”)首次印发《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办法》后,为进一步完善外包服务机构自律机制建设,加强外包市场风险联防联控,提高打击套码套现行为的针对性,协会于11月22日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办法》修订版(下称《通知》)。
对此,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告诉财联社记者:“新规主要有两点变化。第一,新规针对灰色产业新增专门条款,要求收单机构应及时向协会报送的关于外包机构出现的风险类型。比如,收单机构推荐虚假商户或无真实经营行为的个人等情况;第二,新规赋予收单机构一定权利协助监督。也就是说,如果外包机构有违反相关监管制度的行为,收单机构可以对此进行举报。”
财联社记者留意到,协会进一步明确对外包机构实行黑名单管理。出现风险事件且风险等级为一级的外包机构,将被纳入外包机构黑名单。一级是指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业协会、业务监管机构、公检法机构以及其他有权机构认定的风险信息。
对比上一版风险事件的规定,可能触发黑名单管理的风险事件有不少“老面孔”。包含虚假申请、伪造商户信息、与商户合谋欺诈、拒不配合检查、截留商户资金进行二次清算、其他违规从事收单核心业务、存储或泄露敏感信息情况在内的七种风险事件可能触发黑名单管理,可能有部分调整,但总体与上一版共享办法一脉相承。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新增三种风险类型事件,风险管理目标均指向“套码、套现行为”,包括推荐虚假商户、推荐违法违规商户以及网上售卖受理终端。
具体来看,新增风险类型包括外包机构向收单机构推荐虚假商户或无真实经营行为的个人,向无真实经营行为的个人推荐可受理信用卡的支付受理终端的;外包机构向向收单机构推荐涉赌、涉诈、套码、套现等违法违规商户的;外包机构向通过互联网络、公众号、小程序、公开社交平台等途径违规发布销售受理终端的广告的。
此外,在外包机构备案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被监管机构纳入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机构名单的外包机构也会进黑名单。
在王蓬博看来,《通知》一方面完善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条款,另一方面也是发动机构的力量,从根源上整顿外包服务商市场。比如,通过设立举报机制发起全行业监督,再通过黑名单制度进行经营限制,充分说明了央行和协会对于整顿外包服务商市场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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