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决定对互惠金融公司引入新的贷款限额和流动性规定,以帮助提高它们的稳健性并解决互惠金融公司之间的监管套利问题。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决定对互惠金融公司引入新的贷款限额和流动性规定,以帮助提高它们的稳健性并解决互惠金融公司之间的监管套利问题。互惠金融业务监管条例的规定变更是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内阁会议通过的《信用合作社法执行令》修订的后续措施。
(放贷额度)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授信额度各占贷款总额的30%,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授信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总额的50%。更多外汇消息,请关注下载外汇天眼APP,全球交易商监管查询APP。
(流动性规定)互惠金融业务原则上需要保持100%的流动性比例。但是,较小的实体将受到较低的流动性要求。上一财年总资产在300亿韩元至990亿韩元范围内的企业将被要求保持至少90%的流动性比率,上一财年总资产低于300亿韩元的企业将被要求保持至少80%的流动性比率。
引入新贷款限额和流动性规定的互惠金融业务监管条例修订版将于2024年12月29日生效。对于上一财年总资产1000亿韩元或以上的企业,生效日起第一年将采用90%的流动性比率,2025年12月28日后开始采用100%的流动性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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