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6月15日,昆士兰州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就Kleenmaid集团公司前董事Andrew Eric Young先生对定罪和判刑提出的上诉作出了裁决。
2021年6月15日,昆士兰州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就Kleenmaid集团公司前董事Andrew Eric Young先生对定罪和判刑提出的上诉作出了裁决。
对Andrew Young的起诉是由Kleenmaid集团的倒闭引起的。在倒闭时,Kleenmaid集团的合并债务约为9600万美元,其中包括欠客户的2600万美元,这些客户已经为尚未交付的白色商品支付了押金。
Young先生对昆士兰地区法院于2020年1月10日作出的两项欺诈罪名和17项破产交易罪名的所有定罪提出上诉。Young先生上诉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定罪不合理且没有证据支持。
上诉法院认为,对Young先生的定罪既不是不合理的,也不是没有证据支持的。然而,上诉法院认为,主审法官没有将Young先生是否适合受审的问题提交给陪审团决定,这是错误的。
已下令对所有19项罪名进行重新审判,定罪被搁置。
此事由联邦检察长(CDPP)负责起诉。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对Kleenmaid的调查导致Kleenmaid的官员因被指控破产交易和欺诈而被成功起诉。
ASIC将继续对公司高管提起刑事诉讼——他们的治理失误使公司和公众面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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