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3月22日,Daniel Wilson先生在Ringwood地方法院出庭,他被控以四项罪名,即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违反了《1958年犯罪法》(维州)第82(1)条。
2021年3月22日,Daniel Wilson先生在Ringwood地方法院出庭,他被控以四项罪名,即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违反了《1958年犯罪法》(维州)第82(1)条。
这些指控是在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对Wilson先生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的行为进行调查后提出的,当时他是Combined Motor Traders(Cranbourne的一家二手车经销商)的财务经纪人。
ASIC指控Wilson先生通过为四名客户提交贷款申请而获得汽车贷款,而这些客户并没有向他提供虚假文件支持。这些贷款总额为56,454.50美元,由当时澳新银行的一个部门Esanda批准。Wilson先生根据他安排的贷款获得了佣金。
每项指控的最高刑罚为2年监禁,累计刑期最高为5年监禁。
此事已押后至2021年5月20日在林伍德地方法院进一步提及。
在ASIC进行调查并提交起诉状后,联邦检察长正在对此事进行起诉。
背景资料
2020年12月1日,同样是Combined Motor Traders前财务经纪人的Adam Edward Greene先生在承认四项诈骗罪后被判刑,涉及金额约85300美元。
Vaughan Thomas Hopkins先生也是Combined Motor Traders的前财务经纪人,他已被传唤于2021年4月1日在Dandenong Magistrates法院出庭,被控欺诈罪。
2017年10月,ASIC永久禁止Wilson先生从事信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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