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CySEC在对其受监管的投资公司(CIF)发出的通函中,提请在西班牙提供投资服务的公司注意其金融监管机构最近发布的声明。
CySEC在对其受监管的投资公司(CIF)发出的通函中,提请在西班牙提供投资服务的公司注意其金融监管机构最近发布的声明。
去年,CNMV发出通函,采取了激进的口吻,并威胁到一些欧洲经纪人他们可能最终结束在西班牙的活动,因为监管机构已经厌倦了他们的不公平做法。本质上,该指南涉及在西班牙的散户投资者中提供外汇,差价合约(CFD)和其他投机产品的公司。
当时,西班牙监管机构表示,它主要检查设在塞浦路斯的差价合约经纪人,并且将目光投向了那些使用过于激进的策略和做法的人。
CNMV的收紧政策还涵盖了涉及收购零售客户的活动,包括通过营销渠道提供的信息。
“在位于其他欧盟国家的一些公司通过所谓的欧洲护照在西班牙销售产品的活动中发现了某些不适当的惯常做法(主要是,那些在提供服务的自由下行事的公司,即没有营业所的公司)或在西班牙开设分支机构”,CNMV说。
该公开声明提到了诸如通过非授权第三方进行投资服务营销和客户获取活动之类的做法。监管机构澄清说,不允许向不受监管的分支机构付款并介绍经纪人,并且营销活动只能由授权代表或其关联代理商进行。
另外,CNMV还观察到,在许多情况下,这种获取活动是由缺乏适当知识和技能的人以激进的方式进行的。
西班牙当局还警告这些经纪人,以其欧洲执照为代理来推广其离岸品牌提供的差价合约产品,这些离岸品牌大多位于其他国家,未获准在欧盟经营。
“据认为,这些对第三国公司的提及包括有时强调非欧盟法律允许与这些高风险产品进行交易的更大杠杆机会的信息,构成了非公司所提供服务的不允许的营销活动。该声明进一步写道:”这些产品已获准在西班牙经营,并最终规避了在西班牙针对向零售客户销售这些产品而制定的限制。
CNMV的通函还包含有关机构应遵守的程序和控制规则。它还考虑到监管机构在其监管行动中采用的标准,为广告消息的内容和格式提供建议。
总而言之,监管机构明确表示将继续支持在欧洲范围内采用ESMA遏制风险产品,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塞浦路斯当局说:“ CySEC期望在西班牙提供投资服务的所有CIF在必要和紧急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行动和措施,以遵守CNMV公开声明的内容以及其中包括的相关要求。”
塞浦路斯CIF在第三个国家/地区提供服务时需要通知CySEC。他们必须先获得所在国家/地区监管机构的适当授权,才能在指定国家/地区交付产品。
这些经纪人如何设法维持在欧洲以外的市场份额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商业模式。有些人将注意力转向更多的“通用”法规。但是,这也更加复杂,因为这意味着要处理与具有监管机构的国家的非欧盟客户和没有监管机构的国家的非欧盟客户打交道的额外子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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