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平台只为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并须受与适用于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若的特设规定所约束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宣布已向一个在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出了首个牌照。在证监会的严密监管(注1)下,该平台只为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并须受与适用于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若的特设规定所约束(注2)。
证监会是首批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制订全面监管框架的主要监管机构之一(注3),而其所采取的方针与国际标准厘定机关的建议一致(注4)。其他主要市场的监管机构亦已宣布关于监管虚拟资产交易的计划,藉以舒缓外界对于打击洗钱及消费者保障的忧虑。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本会对虚拟资产的规管方针旨在保障投资者,并同时促进这个新兴行业的稳健和有序发展。当选择受规管的交易平台获发牌后,香港的投资者将可轻易地区分受到妥善规管与不受规管的平台。”
证监会将继续致力就发展金融科技业提供一个清晰明确且完善的规管环境。政府在11月展开的谘询中,建议新设一个法律框架,而证监会将可在此框架下规管所有中央虚拟资产交易所,包括只就目前不属证监会的司法管辖范围内的虚拟资产进行交易的虚拟资产交易所(注5)。
完
备注:
1. 该平台获发牌以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发牌条件包括持牌人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专业投资者”一词的定义载于《证券及期货条例》及《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
2. 请参阅《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条款及条件》(只提供英文版)。
3. 在日期为2019年11月6日的《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中,证监会公布了适用于就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提供交易服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有关框架包含在保管资产、网络保安、认识你的客户、打击洗钱、市场监察、会计及审计、产品尽职审查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严格标准。
4. 请参阅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在2020年2月所发表题为“与加密资产交易平台有关的事宜、风险及监管考虑因素”(Issues, Risks and Regulatory Considerations Relating to Crypto-Asset Trading Platforms)的最终报告(只提供英文版)。
5. 请参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0年11月3日发布题为“政府就加强规管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立法建议进行谘询”的新闻公报。政府欢迎相关人士于2021年1月31日或之前将意见送交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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