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宣布,已对塞浦路斯投资公司(CIF)在向客户收取闲置费时所考虑的情况进行了审查,以确保合规符合《投资服务和活动及受监管市场法》第25(1)条的规定。
昨日7月6日,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宣布,已对塞浦路斯投资公司(CIF)在向客户收取闲置费时所考虑的情况进行了审查,以确保合规符合《投资服务和活动及受监管市场法》第25(1)条的规定。
根据CySEC的审查,相关调查包括评估CIF向潜在客户或客户披露的关于不活跃客户和/或客户交易账户和相关费用的事前信息,以确保遵守该法第25条第(3)(a)和第4(a)款的规定。
审查结果显示,几乎所有收取闲置费的CIF都规定了客户和/或其交易账户可被视为非活动不活跃的情况。
此外,审查还表明,许多CIF已采取措施,确保向潜在客户或客户及时披露关于闲置费,保证信息公平、清晰、无误导性。
相关闲置费的情况如下:
1. 关于CIF向各类客户收取的闲置费的数额,有人指出,CIF总体上没有说明计算不活动费数额时考虑的数量和质量因素(如维护/行政费用)。此外,还发现有少数CIF按月收取过高的闲置费(如100欧元或以上),但没有为收取这种费用提供合理的理由,也没有对其计算方法作出充分解释。
2. 考虑到闲置费的性质、收取此类费用可能考虑的因素以及CIF的规模,以下结果引起了关注。对于几个CIF来说,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的6个月期间,从非活动费中收到的金额过高,从100万欧元到140万欧元不等。此外,对于一些CIF来说,从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的六个月期间从非活动费收到的金额似乎占六个月期间产生的收入二的很大比例,在有限的情况下高达18% - 31%。
CySec表示,所有CIF应根据其在收取闲置费方面的政策和安排,以及向潜在客户或客户作出的相关披露。如果CIF在审查现有的政策和安排时发现任何缺陷,他们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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