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于2020年3月16日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对Colonial First State Investments Limited(简称“CFSIL”)提起民事处罚诉讼。CFSIL运营有退休金基金Colonial First State FirstChoice Superannuation Trust(简称“FirstChoice Fund”),是该基金的受托人。ASIC已就被告涉嫌违反《ASIC法案》(ASIC Act)和《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的行为提起诉讼,这些指控与向 FirstChoice Fund的成员作出误导或欺骗性沟通有关。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于2020年3月16日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对Colonial First State Investments Limited(简称“CFSIL”)提起民事处罚诉讼。CFSIL运营有退休金基金Colonial First State FirstChoice Superannuation Trust(简称“FirstChoice Fund”),是该基金的受托人。ASIC已就被告涉嫌违反《ASIC法案》(ASIC Act)和《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的行为提起诉讼,这些指控与向 FirstChoice Fund的成员作出误导或欺骗性沟通有关。
澳大利亚政府于2012年通过了《1993年退休金行业(监管)法案》(Superannuation Industry (Supervision) Act 1993)的修正案,要求像CFSIL这样的受托人向成员提供一种默认的“MySuper”退休金产品。
ASIC指称,CFSIL于2014年3月至2016年8月期间以误导或欺骗性的方式与FirstChoice Fund的成员进行了沟通,内容涉及将其提供的投资方向留在CFSIL的FirstChoice Fund上,而不是过渡到CFSIL的MySuper产品上。
ASIC的理由主要集中在CFSIL发送给会员的沟通模板,以及其根据脚本拨打的46个电话上。ASIC还称,CFSIL未能在电话通话中提供“一般建议警告”(general advice warning),违反了《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第949A条。值得注意的是,共有8605名成员被提供了继续使用现有产品的投资方向。
ASIC认为,这些通信也构成了对CFSIL以下义务的违反: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按照《公司法》第912A(1)(a)条的要求,有效、诚实和公平地提供其金融服务牌照所涵盖的金融服务
·作为金融服务持牌人按照《公司法》第912A(1)(c)条的规定遵守金融服务法律的义务
ASIC寻求对被告作出违反《ASIC法案》第12DA条和《公司法》第912A(1)(a)及(c)、第949A以及第1041H条的判决,并按照《ASIC法案》第12DB和12DF条就上述沟通行为对被告处以民事处罚。
如ASIC在诉讼中胜诉,将由法院来决定罚金的数额,而各方将向法院提交各自对罚金幅度的意见。
诉讼将于日后被提至首次案件管理会议,日期由法院确定。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ASIC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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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澳大利亚州Denham的Glenn Arthur Hawes先生因在提交给ASIC的文件中作出虚假和误导性陈述而被定罪。
新南威尔士州North Nowra的John Lindsay Merity先生因两项违反《2001年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第1308条第(2)款的控罪而被新南威尔士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判处两年监禁,至少服刑一年。
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日前提醒公众,其担心一家名为GC Group Limited的实体在其网站上发表具误导性的陈述,相关陈述涉及它在多大程度上受新西兰及海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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