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希望在本通告中就另类投资基金与开始日期有关的首次报告作出阐释。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希望在本通告中就另类投资基金与开始日期有关的首次报告作出阐释。
致:另类投资基金经理
发自:CySEC
日期:2019年1月30日
通告编号:C295
主题:关于另类投资基金首次报告的阐释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另类投资基金的“开始日期”被定义为“开始业务的日期”,但是为了进行报告,即使另类投资基金没有开始任何业务,也应该提交另类投资基金报告模板。在这种情况下,开始日期应为许可日期或建立日期。
所有另类投资基金经理在编写2018年及以后的报告时,必须考虑上述指导。如果另类投资基金经理已经提交了2018年的报告,但如有必要,请尽快提交修订后的报告。
本文翻译由外汇天眼提供,原文来自:https://www.cysec.gov.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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