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诉法庭判决『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一项裁定而提出的上诉胜诉,撤销原判。
上诉法庭判决『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一项裁定而提出的上诉胜诉,撤销原判。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早前裁定,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郑则锷(男)并没有在2011年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燃气)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
法庭在最新的判决书中命令将案件转交另一个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审裁处,以专门就郑是否曾买卖中国燃气股份作出裁定。
证监会正就对郑进行重审一事联络『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
备注: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报告书在其网站上有发布。
详情请参阅证监会2016年7月25日及2017年3月24日的新闻稿。
免责声明: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